根据作为给预付式支付手段的所有者的保护的制度关于资金结算的法律的规定,财产根据寄存做的事情保养以上的额头的发行保证金的被要求了在预付式支付手段的每年3月31日以及9月30日当时的未使用的余额的半价。
另外,预付式支付手段的所有者根据关于资金结算的法律第31条的规定,对涉及拥有的预付式支付手段的债权,领先于其他的债权人关于该发行保证金,能受到偿还。
本公司因为在下列金融机关之间签订发行保证金保全合同所以正关于上述的发行保证金策划用户资金的保全。
然而,请因为不负责任都所以本公司况且对本公司发行的预付式支付手段的失窃、遗失或者消失充分注意管理。